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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元宝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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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是美人。

    几天之前孟扶摇还有幸亲眼观摩过人家美妙绝伦的身体。

    当自认为来自现代、阅遍粉面朱唇的伪娘们的人间春色、对美和人体艺术有着深邃且通透了解并且因此具有极高定力的孟大王,依旧不能控制的流了满地口水并念念不忘的时候,基本可以证明该美色非常之牛叉。

    孟扶摇的小宇宙在闪闪发光,人却向后退了退。

    铁成抱着剑,奇怪的看着自己的主子——瞧那表情像是想狼扑,瞧那动作却像是想狼奔,她想干嘛?

    铁大护卫从来就不想操心自己主子的贞操问题——反正她身边的人都不是好东西,太子奸,瀚皇霸,宗越毒,云痕……云痕他看不顺眼——别问不顺眼的理由,不知道。

    天下有配得上孟扶摇的人吗?铁护卫永远都会对这个问题坚决摇头。

    孟扶摇对着铁成的目光嘿嘿笑了笑,这丫是不会知道她用血淋淋人生经验换来的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公式的:美人=麻烦,且成正比。

    前方,美人还是一身黑衣,负手站在城关前的一个土包上,俯视着夜色中的轩辕国境城关,他似乎十分适合黑色,那修长身体里透出的沉冷劲捷,如夜色一般无声无息而又瞬间浸透大地,他也似乎十分喜欢紧身衣,全身上下扎束得一点多余布角都没有,很明显,并不是为了凸显他那令人惊艳的身体,而是为了方便。

    孟扶摇几乎可以想象出,这具流线一般利落的身体一旦全部展开投入黑暗,必然也会如一柄最锋利最明锐线条最流畅最符合人体使用力学的熠熠匕首一般,瞬间毫无滞碍的划裂黑暗一泻千里,就像黑色的细绸软缎迎上打磨得铮亮的剪刀,一剖而下,“哧——”

    没有阻力,最快速度。

    这人的职业,九成九是个杀手。

    孟扶摇远远蹲在一边,想看杀手美人怎么进入轩辕——轩辕的国境关卡十分严格,城楼高阔,重兵把守,没有通行令者一律免进,孟扶摇倒是有轩辕的通行令,但是只有一枚,铁成那死孩子又不肯离开她身边,白天众目睽睽的闯关又实在太不符合孟大王素来的低调风格——她都喜欢夜里杀人的。

    孟扶摇原本打算今夜悄悄闯过轩辕国境,不想在这里遇见美人,看美人那牛叉的背影,通关令那么没个性的东西是肯定没有的,孟扶摇倒很想知道,他用什么办法过去。

    夜色里,那个身影一动不动。

    然后,突然如一片落叶般飘起。

    他一飘就飘上了城墙,自城楼角楼灯光照不到的死角里极其精准的穿过,轻轻贴上了墙面,整个人和铁黑色的墙面浑然一体。

    他的姿势有点怪异——他是倒挂在城墙上的,脚尖勾着城墙缝隙,头和手垂下,垂在城门上方,那种姿势极其考验轻功,而且难度也高,孟扶摇原以为他是和自己一样打算——趁夜渡越城墙穿过城楼必要时杀几个人,但看他倒挂在那里一动不动,竟然像在等着什么。

    孟扶摇好奇心起,悄悄潜近,趴在草丛里,也等。

    秋夜的月色森凉,轩辕国境前一片安详,月下巡逻游弋的士兵做梦也想不到,此刻,在他们身下的城墙上,有一人默然等待,而在更远一点的山坡的草丛里,还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如月色熠熠生辉。

    他们更不会知道,这两双冷静眼睛的主人,即将给轩辕带来无可挽回的巨大波澜。

    月色一点点西斜,夜过了大半,那人很有耐心,孟扶摇也很有耐心,因为她伏在地上,突然听见了远处的马蹄声。

    快捷的马蹄击打地面的声音,刚才还在远处,转眼到了近前,月色下的土路上,那匹白马十分雄俊,脚程极快,马上人犹自伏低身体连连驱策,显见有急事,刹那间便到了城门下。

    孟扶摇目光一闪——她知道美人要做什么了。

    只是……她皱起眉……后续该怎么处理呢?

    一骑星火,连夜奔驰,迅速惊动了国境城门上的守兵,便听见一系列脚步声口令声,城头上迅速点起火把,一个队长模样的男子探身下望,高声喝问:“来者何人,夜不过关!”

    马上蒙面黑衣骑士冷笑一声不说话,向着城楼上探下来的灯火,森然亮出了一面金色的令牌。

    孟扶摇隔得远,看不清楚令牌的模样,只听见城楼上人似是吃了一惊,说话的声气立刻变了:“不知是圣宫特使,在下失礼,来人,给大人开门!”

    灯笼收了回去,又是一阵杂沓的脚步声,马上骑士又一声得意的冷笑,双手抱胸等待着城门为他打开。

    便是这他犹自单独等待、城头上人验明正身也缩了回去、而城门守兵还没来得及开门的一霎。

    这唯一可以乘虚而入的一刻。

    倒挂在城门上方的那人突然飘了下来。

    如一片枯叶自然自枝头降落,一飘便飘到那骑士马前,那骑士刚刚自瞳孔里摄到一个淡淡的黑影,便突然觉得喉头一凉。

    像美人纤指轻轻拂过花朵般漫不经心而轻俏,瞬间摘落了生命的花瓣。

    血光尚未来得及激射,黑衣美人剑尖一拍,不知怎的鲜血便被封住,他扬手,黑暗中一个抚琴鸣笙般优雅的姿势,一道极其飘逸流畅的光弧划过,下一瞬他手中已经多了张血淋淋的完整面皮!

    然后他手一抬,将手中尸体向上一扔!

    尸体无声飞上城墙,他衣袖一振,袖底飞出一道白光,咻的穿过尸体,将尸体牢牢钉在城门之上,他刚才呆过的位置!

    “吱呀——”沉重的城门于此刻开启。

    此刻,进入守兵视野中的,已经是手擎着金牌的,刚才那个冷傲的“蒙面骑士”,守兵谦恭的弯腰,其余几个人按照惯例出城四处看了一下——轩辕国境防备谨慎,城周附近没有任何可以遮掩身形的地方,连草丛都没有。

    有个鼻子尖的士兵狐疑的嗅了嗅空气,疑惑的道:“怎么有点血腥气儿……”他话说到一半便被小队长狠狠捣了一捣,对着那骑士背影努了努嘴,士兵立即恍然——听说圣宫骑士都是国内执行顶级秘密任务的杀手,身上有血腥气,再正常不过了。

    守兵们没发现什么,放心的回去,伸手一引,小心翼翼请“骑士”进入国境,那人大剌剌的点了点头,突然半回身看了后方一眼,随即扬鞭策马,踏破秋夜月色而去。

    城门再次缓缓合拢,山坡上孟扶摇长长舒了口气。

    靠……真是狠人。

    出手之精准狠厉,时间拿捏简直妙到毫巅!

    倒挂城门,等来猎物,猎物展示完令牌叫开城门他再出手,从守兵验证令牌到下城不过区区半盏茶的功夫,他落下、杀人、剥皮、钉尸一气呵成,抬手刹那之间便即完成,生生将杀人搞成了艺术。

    最妙的就是钉尸,完全利用了人的思维盲点,因为四周没有可以藏尸体的地方,所以任谁也想不到抬头看看城门之上,有具尸体生生钉着。

    可以想见,明天轩辕国境城关之上,发现这样一具钉在城墙上的尸首,会是怎样的轰动震惊。

    这个杀手美人,不仅精擅杀人技巧,还对轩辕国内情形似乎十分了解,看得出来他知道今夜会有这个什么“圣宫特使”趁夜过关,特意来守株待兔李代桃僵,他所夺的令牌,想必也非等闲之物。

    此人来意不善,看来轩辕国内,要生事了。

    孟扶摇想着他离去前那一眼,这家伙,是发现自己了吧,他那一眼什么意思?叫我也学学?

    于是她就学了。

    她学得不太好——人家割脸皮的手法太精妙,她不熟练,于是她画了个好大的叉叉。

    很快,诸国帝王情报专司的案头都放上了这样的一个消息——X年X月X日,轩辕国境被侵入,侵入者手段狠毒大胆,吊尸三首于城门,其中一具面皮已失,两具脸上有叉,疑为轩辕邻国XX、XX示威所为,轩辕正缇骑四出紧密搜查中……和平多年的五洲大陆或许即将再次掀起战火……云云。

    这封情报,自然也进入了大瀚情报司的视野,可惜诸位正在忙着翻石头看下面有没有人的暗探们,最近没人有空进官署……于是,等到大瀚皇帝看到这封至关重要的情报时,已经很悲催的错过了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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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国昆京护国寺,向来是昆京第一热闹地儿,其风貌类似现代老北京的天桥,摆摊的卖食的倒卖文物的练把式的三教九流鱼龙混杂的什么都有,当然都是些下等货色,比如山墙前的锅碗瓢盆、笤把扫帚、簸箕筐箩,基本上用上三次就可以回姥姥家了,卖香面的回家就没了香气,卖木梳的没多久就断齿,卖胡盐的里面掺了面,卖棉布的摊子上,都是粗布、蓝布,月白、灰、浅蓝等颜色,平民百姓用的布料儿,库房里闷过,洗两水就烂边儿。

    简而言之,奸商聚居地,骗子集中营,不过唯因杂乱,反而有时能淘到新鲜玩意和出乎意料的好东西。

    护国寺山墙西边,一般是散戏摊儿和把式地,谁到谁先抢,早到早占地。

    今儿一大早,锣声就响的震天。

    “大爷大妈大哥大姐诸位父老乡亲……当当当当……”敲锣者用绳子和白布围场地,三三两两的人群好奇的站定。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当当当当当当当……”敲锣者额头上贴块狗皮膏药,进进出出的摆板凳,围观者稍稍多了点。

    “兄弟们初到贵宝地……当当当……”敲锣者爬上凳子,围观者打呵欠。

    “投亲无着身无分文,大哥尚病在家中无钱医治……”敲锣者抹泪,围观者继续呵欠。

    “老板卷铺盖扔出门……”敲锣者抹泪,围观者漠然。

    “出门跌在了阴沟里……”抹泪的抹泪,漠然的漠然。

    “砸到了阴沟里的一块骨头,两只争抢的狗以为俺要抢食,扑上来一边咬了俺一口……”敲锣者含泪颤颤要扒裤子展示伤口,围观者齐齐“嘘——”

    “从阴沟里爬出来,一辆马车碾了我大哥的手……”敲锣者嚎啕,展示“大哥”包成粽子的爪子,围观者终于动容——这俩死孩子也太倒霉了点吧?

    “俺大哥拽住人家不放手讨要医药费,被人家大姐一脚踢中子孙根……”敲锣者泪奔,“大哥”默然咬牙颤抖,围观者同情——瞧这孩子激愤得。

    “到医馆看伤,没钱买好药,黑心大夫给的药不晓得是什么烂货,生生都捂臭了,不信你们闻闻……”敲锣者作势要去解大哥裤子,众人伸长脖子兴致勃勃,“大哥”捂紧裤裆咬牙切齿:“我说主子你可不可以差不多一点?”

    “……然后又遇上昆京恶霸……”

    “得了,掏钱吧。”一大妈含泪解开衣襟,再解开衣襟里三重纽扣,掏出里面的小包,打开十三层手绢,露出双重包装的钱袋,从里面颤巍巍拎出……一枚铜钱。

    一枚铜钱啊!!!

    众人皆以仰慕的目光望着敲锣的那丫——神啊,铁嘴啊,三十年没施舍过的铁母鸡,今天居然破戒了!

    轩辕国昆京铁角大街柿子胡同的李家大妈,号称昆京第一铁母鸡,据说要想她多掏一枚非必要的铜钱,比让轩辕王府家的兔子小郡主闺房里窝藏个男人还难。

    接着众人的眼珠子又掉了下来。

    敲锣者丝毫不理解这枚破记录的具有充分历史意义的铜钱的代表性和重要性,竟然伸手一拦,肃然道:“无功不受禄,我兄弟虽然穷,还不至于空手套白狼,今天是来献艺的,凭艺术挣钱,高尚,不然就真沦为乞丐鸟。”

    “娃有志气!”大妈慈祥的看着敲锣的孩子……真是个漂亮小子咧,卖到象姑馆最起码有一两银子……

    “尽卖嘴皮子了!”有人不耐烦,“会耍大刀么?会玩月牙铲么?会走丝绳么?会耍幡么……”

    敲锣者微笑,竖指,摇头。

    “那算个什么新鲜的?兄弟初来贵地,自然要给父老乡亲看点有意思的,才不辜负这天子脚下煌煌国都一场。也让诸位见见世面,看看我这……当当当当!”大力敲锣,“举世无双风华绝代玉树临风一树梨花惊天地泣鬼神上穷碧落下黄泉无论到哪都难见的——天下第一神兔!”

    当当当当!

    “神兔”出场。

    一身黑毛——易容过的,一件红袍——自己包袱里的,四条短腿——元宝大人的。

    “神兔”风度翩翩窜上作为舞台的一个大红漆箱子,咧开四颗雪亮大门牙的标准笑容,冲看客彬彬有礼的挥爪。

    此“兔”的原主人如果在场,大抵要捧心吐血——堂堂百年一出的珍贵神宠,智慧与人等同的稀罕宝鼠,落到孟扶摇这厮手中,竟然沦落到三流闹市卖艺谋生……

    “神宠”本身却并没有高贵血统的自我意识,十分享受被人群眼光包围的感受,慢条斯理回眸一笑,四颗牙齿媚态横生……

    “啊!小黑兔子!”

    “耗子!”

    “狸猫!”

    “黄鼠狼!”

    元宝大人黑了脸,恨恨瞪孟扶摇——丫的谁让你给我染黑毛的?破坏我玉树临风形象!

    “乡亲们看过来啊!”孟扶摇卖力敲锣,“能认字的绝世神兔啊……”

    “能认字?”

    “不能吧?吹牛咧。”

    “小子胡吹大气!小心挨黑砖头!”

    孟扶摇一摆手,笑嘻嘻道:“真金不怕火炼,是驴子是马,是兔子是黄鼠狼,拉出来遛遛就知道了。”

    她当当的敲着锣,将四面的人群都吸引了来,眼见几个衣着平凡但神色沉稳的男子也凑了过来,目光一闪,笑吟吟道:“说起我这神兔,也没什么稀奇的,就是会对对子。”

    人群里轰的一声——认字已经够稀奇,何谈对对子?立即有人兴致勃勃喊:“要是对不出来呢?”

    “把我大哥送你们做家奴!”黑心孟扶摇一指可怜“大哥”铁成,“治好病,好歹是个能干活的壮实汉子呢!”

    “那好,我先出个,红花!”

    元宝大人鄙视的抬头,不理——太贬低本大人智商。

    “拜托,五个字以上的成不?”孟扶摇叹气,“不要侮辱我们神兔大人的智慧。”

    众人开始苦想对联,这都是下层苦哈哈,墨水不多,一个汉子抓耳挠腮想了半天,突然摸到了个虱子,在嘴里咯蹦一声咬了,此虱体型过大,咯着了他的牙齿,在悔恨牙齿过早衰老同时,该汉子灵感突来,大叫:“此兔门牙忒大!”

    元宝大人大怒,啪啪啪啪叼了几个字饼甩出来。

    “你妈后腿够粗!”

    ……

    “他爹出门撞大运”

    “你妈生你开小差”

    ……

    “此处人杰地灵,山清水秀。”一穷儒来了兴致,摇头晃脑。

    “你妈飞沙走石,鬼斧神工。”

    ……

    “噫吁戏!尔畜怎可与人斗智!”穷儒暴怒。

    “呜呼哉!你妈竟能较鼠更呆!”

    李大妈呆滞的问孟扶摇:“它怎么句句都是你妈?”

    孟扶摇深情怅惘的答:“因为丫缺少母爱……”

    李大妈继续呆滞:“它它它它……它真是个兔子?”

    “其实啊……”孟扶摇意味深长的拖长声音,李大妈和围观诸人拼命竖起耳朵。

    “它就是个兔子”。

    “……”

    “妙啊!”

    此时底下一片轰然叫好声,全护国寺溜达的人都挤了过来,铜板雨点般洒过来——神兔,当真神兔!

    元宝大人挺胸碘肚咧嘴笑,非常进入角色的亲自叼了铜板往小笸箩里扔——自己劳动挣钱的感觉就是光荣啊,虽然这些铜板加起来都不够买它一件袍子的一个纽扣……

    孟扶摇抱拳,笑颜如花的打罗圈揖:“谢谢捧场,谢谢捧场……”

    无数人涌上来,想要膜拜下“识文断字,满嘴你妈”的神兔大人,孟扶摇一把将那个很有表现欲的家伙塞进袖子里,微笑:“人家怕羞,请勿打扰其思考创作,有什么事可以和大人的经纪人——鄙人区区在下联系……”

    元宝大人拼命在她袖子里横冲直撞——让我出来!你这死孩子,大人我难得找到了草根的快感……

    李大妈挤进来,用打量金子的眼光慈祥的看着孟扶摇和她的袖子:“小哥儿,你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大哥又受了伤,要是不嫌弃,老婆子我家……”

    “借一步说话。”

    沉稳的男声突然打断两人的对话,语音平静中隐隐带着不可违抗的霸气,来人不止一个,左右一插已经将李大妈挤走,李大妈抬头要骂,一眼扫到对方腰间隐隐露出的麒麟袋儿,立时变了脸色,噤声退了下去。

    竟然给摄政王府的人看上了,这小子不知是福是祸……

    “大哥有什么吩咐?”孟扶摇笑眯眯问,“给赏钱吗?”

    “赏钱自然会有,说不定比你想象的更多。”来人开门见山,指指孟扶摇的袖子,“你刚才那个什么‘神兔’,卖了给我们。”他用的是肯定语气,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往孟扶摇怀里一扔,“三百两。”

    远远围观的人“哗”的一声,三百两!寻常百姓之家十年用度!摄政王府好大手笔!

    也有人心领神会的羡慕的望着孟扶摇——听说前段日子王府小郡主出去了一趟,回来一直郁郁寡欢常常生病,王爷向来疼爱这个女儿,常派人出门为她搜罗有趣玩意儿,摄政王府的人八成是看上这个会对对子的兔子了,这小子好运道,三百两,发大财了哦。

    那护卫扔过钱袋,便笃定的等孟扶摇送上兔子,孟扶摇将钱袋在手中掂了掂,笑眯眯道:“好重哦……”一反手又扔了回去。

    这下换摄政王府的人惊讶了,那护卫眉头一竖:“你还敢嫌少?”

    “非也,非也。”孟扶摇摇手指,“听说过没?有了一顿充,没了敲米桶,俺家神兔是俺浪迹天下之生财法宝,俺兄弟两人指望靠它挣一辈子钱过活,如今一次卖了,以后到哪找活路去?”

    “三百两还不够你用么?”

    “三百两啊,”孟扶摇笑,转头看他,“按说是够用了,可是,有命拿没命花,要它干嘛?”

    “你什么意思?”护卫怔了怔,怒道:“你以为咱们是赖账的人?”

    孟扶摇又摇头,怜悯的瞅着他,这孩子智商怎么比“你妈神对”元宝大人还差呢?

    “现在我拿了这三百两,出了这闹市,全昆京的贼们强盗们人牙子赌坊大抵便要惦记着我了,”孟扶摇笑,瞟了瞟脸色一变退后的李大妈,和另一些混在人群里的眼神闪烁膀大腰圆人士,“小子我筋骨嫩面子薄,经不起咧。”

    那护卫立时也明白过来,挑挑眉笑道:“你小子倒精明,那你要怎的?”

    “给口实在饭吃。”孟扶摇摊手,“我兄弟浪迹天涯,也着实不想再走下去了,三百两就当买我兄弟做个家奴,公正实惠,童叟无欺。”

    这个要求倒也不过分,那护卫却犯了犹豫,摄政王府不同其他王公府邸,摄政王权倾天下,一等一的煊赫,王府是和皇宫连接在一起的,府中就等于宫中,所以摄政王府对进人一直要求很严,非有昆京户籍身家清白且有人作保者不得入,而且这等外奴也只能在三门外打扫,内府家奴都是太监宫女,这小子想进王府,他还真没权利就让他进去。

    孟扶摇看在眼里,也不说话,笑微微道:“小子这几天都在这里卖艺,过几天也就换地方了,大人若喜欢,记得多来捧场。”说完毫不犹豫干脆便走。

    那侍卫“哎你——”说了半句又停住,他身侧一个护卫道:“这兔子着实好玩的,小郡主一定喜欢,不如回去报给郡主听,要不要这东西,由她说话吧。”

    几人都点了点头离去,孟扶摇将对话听在耳中,翘起唇角笑了笑。

    亮出我的元宝来,等你乖乖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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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扶摇卖艺卖了三天,每天花样都不同。

    第一天:对对子,“你妈神对”雷倒世人。

    第二天,冰上芭蕾,孟扶摇亲自以月魄练气之宝凝冰,生生为“神兔大人”营造了一场迷离梦幻五色绚烂的冰上芭蕾,基本上,演出很成功,除了“神兔大人”身材有碍观瞻一点点之外,其余都很完美。

    第三天,自由搏击,三只小鼠被元宝大人“前手翻直体前空翻转体一百八十度”揍到鼻青脸肿抱头鼠窜。

    三天后,“护国寺闹市出了个会对对子会跳舞会打架的多才多艺神兔”的轰炸性新闻传遍整个昆京,每天护国寺都挤得水泄不通,元宝大人风头之劲,直逼五洲大陆政治人物中最具传奇性的某太子。

    晚上三个人头碰头数那些面值虽小却数量惊人的铜板时,其中两只都热泪涟涟,孟扶摇为自己终于发掘出了一个前程远大的未来超级明星而激动,元宝大人则热泪盈眶的发现,原来自己的鼠生还是很有意义和价值的,这么多年以来跟随在主子身边,一直被他无限灿烂的光环和气场所笼罩,它以为自己就是个“最爱吃爱睡也只会吃会睡肚子比脑袋大臀部比肚子大的鼠目寸光的家宠(太子语)”。不得不说孟扶摇这厮虽然厚黑无耻狡猾奸诈恶毒懒惰阴险可恶……但还是蛮有眼光地。

    当元宝大人用自己的个鼠力量真正养活了两只大活人,它觉得自己形象灿灿高大,那些长孙无极啊,黑珍珠啊,太妍啊,孟扶摇啊,都瑟瑟地缩小无数倍在它彪悍的肚皮下……

    当晚点菜时,元宝大人拽着孟扶摇耳朵扯着她到城中最豪华的“天上楼”,抢过菜单,用爪子一阵胡点,气壮山河的要请两个人吃顿好的,孟扶摇微笑着,十分感激的感谢了它的恩赐,付账时悄悄从桌子下塞给小二一锭银子——元宝大人挣的那些铜板其实还不够这一顿的一半饭钱……

    第四天,当孟扶摇再次敲起笸箩时,她突然怔了怔。

    人群里,有个身影似乎有些熟悉,黑色紧身衣,高挑修长,他静静站在汹涌的人群里,像一块不为水流冲击所惊永久屹立的黑色礁石。

    他遥遥看着孟扶摇,微微上挑的眼角华美而厉烈,眼神像是品质最佳的琉璃,每一个角度都炫目至令人不敢逼视,而双唇轮廓鲜明,艳丽惊心的红。

    男色。

    孟扶摇心底突然冒出了这个词,尤其着重在这后一个字,色,他是她所见过的色彩最鲜明的男子,如同他的身体优美分明一般,他的容色也极尽鲜妍,似乎五官并不是绝色,但那墨裁的鬓角,玉石般质感的肌肤,琉璃般的眼眸,烈焰般的红唇,整个人鲜亮像一面五彩的旗,那般猎猎招展的逼入人眼底。

    孟扶摇怔怔的看着他,看着这个截然不同长孙无极雍容优雅、战北野明朗沉烈、宗越浅淡如樱洁净晶莹气质的男子,那人却突然对她一笑,随即转身。

    只是这一转身,人群一涌又散,孟扶摇便再也看不见他的影子,仿佛刚才那个将斑斓色彩涂入她眼眸的男子,根本没有出现过。

    她收回目光,若有所思的笑笑,想,总归会再见的。

    提起铜锣刚要再敲,人群突然被分开,前次出现过的摄政王府护卫,气势逼人的列队过来。

    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带着施舍和恩赐的笑意走向孟扶摇。

    孟扶摇放下铜锣,含笑看着,轻轻抚了抚卖力表演的元宝大人的毛。

    说实在的,让长孙无极的爱宠当街卖艺,她自己还舍不得呢,如今,这苦差终于结束了,再卖下去,她怕将来有一天长孙无极回来知道,她又要不知道哪里遭殃了。

    她眼光含笑抬起,望向秋末冬初分外高远的碧空,一行大雁掠过苍青的天空,身姿翻惊摇落如墨染,一会排成“B”字,一会排成“T”字……

    轩辕晟,摄政王殿下。

    我孟大王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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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政王府着实好大……新任宠物小厮住了已经有小半个月了,居然还没把整个府邸走遍,每天只能远远瞻仰下王府内院正中最高的临天楼。

    不过这也和她的身份有关,作为王府小郡主的宠物小厮,孟扶摇在内院下人房分了一间屋子,活动范围只限于内院前三进,内院最后一进,连接着一处阔大红门的院墙,是他们的禁地——据说那里便连着皇宫。

    只有一间房子,供他“兄弟”两人住,孟扶摇倒无所谓,铁成却不自在,他坚持要每晚在房门外守夜,被孟扶摇拍了回去——在这步步危机的摄政王府为自己门外守夜?找麻烦咧。

    “兄弟”两人打地铺,中间睡个元宝,元宝永远是待遇最佳的那个,拥有着自己的小床,金马桶是不能用了,但是小郡主亲自给它缝了羽绒被,元宝大人很满意——和孟扶摇比起来,任何女人都像女人。

    兔子似的小郡主,轩辕韵同学,依然还是那兔子气质,初次看见孟扶摇,脸红了红,看见铁成,脸红了红,看见元宝——居然还是脸红了红。

    孟扶摇现在自然不是真武大会那张脸,反正她人皮面具多了是,她的个人爱好是扮演各式各样小受气质的美少年——好容貌这东西,带来麻烦的同时也会带来便利,孟扶摇现在已经基本不畏惧任何麻烦,自然要为自己谋取大量的便利。

    便利是明显的,轩辕韵果然一见便很有好感,特许孟扶摇可以自由出入内院前三进,但是最后一进,她也再三嘱咐了,不能进去。

    孟扶摇很乖的答应了,每天按照惯例,带元宝大人进来陪她一个时辰。

    这天元宝大人来了以后不表演,抓着轩辕韵的手长吁短叹,轩辕韵愕然抬头看孟扶摇,孟扶摇愁眉不展的道:“它听说它一个远亲被狼给吃了,正伤心咧。”

    她边说边仔细盯着轩辕韵神情——她知不知道宗越被掳的事儿?

    轩辕韵神色却没什么异常,只是给元宝大人的黛玉状撩拨得不知怎的也红了眼圈,坐在那里,突然便开始掉眼泪。

    孟扶摇大喜——有戏!

    面上却露出惶恐之色,赶忙谢罪:“兔子害小郡主伤心了,我带它下去揍去。”

    “别。”轩辕韵赶紧阻止,擦擦眼泪道:“不是……不是……是我自己想起了伤心事儿……”

    孟扶摇闭嘴,麻木,呆滞的望天——这个时辰不能着急的问,这孩子已经憋狠了,会自己乖乖竹筒倒豆子的。

    果然,轩辕韵等了她一会儿,见她和其他下人一样一脸僵尸状,失望的叹口气,却抱过元宝大人,轻轻道:“你还能为你自己的远亲伤心……我却不知道我该为谁伤心……”

    孟扶摇继续聋子状。

    轩辕韵毫不设防的说下去:“越哥哥什么时候能回来呢……父王答应我请他回来,还他爵位,我等到今天,还没有一点消息,父王说,他不会回来了……”

    孟扶摇眉毛跳了跳。

    轩辕韵不知道宗越已经落入轩辕晟手中?

    轩辕韵曾经和轩辕晟要求过返还宗越爵位?

    换句话说,是她泄露了宗越身份和潜藏地点?

    这孩子生于王侯之家,世间最黑暗最深沉最反复无常的皇族,怎么还这么幼稚?

    孟扶摇带着怒意,抬头看了轩辕韵一眼,然而这一眼只看见小小姑娘,一身粉黄衣裙,剪水双瞳琼鼻玉肌,脸颊娇嫩得一朵半开未开的粉色芙蓉花一般,抵着元宝大人柔滑的毛,微微红了眼圈,那芙蓉花便更加折枝娇艳,盈盈不胜这秋日凉风。

    她是真正的未经尘世污浊红尘冷暖,娇养在温室里的珍珠般的小公主。

    不是十二岁便各国乱窜的雅兰珠,不是自幼“潜心佛学”游走各国外交大使一般的凤净梵。

    她的人生没有裂痕,明镜般鲜妍透亮,照进她人生的,从来都是她父王为她造就的胜景,她一生里吃过的最大的苦,大抵就是在大瀚统领府门前露天那一晚。

    难怪她父王最后跑来参加真武大会,原来就是怕他的小公主受了尘世风霜,要亲自领回去。

    孟扶摇暗暗叹息,不知道轩辕韵是用什么办法认出宗越的,并将这个消息给了她父王,说起来还是她的错,当初为什么心软,让轩辕韵见宗越呢?

    事已至此,叹也无用,轩辕韵既然不是有心害宗越,那还有机会争取。

    她目光停留在轩辕韵身上的时间过久,那孩子毕竟是学武的,诧异的回头看了一眼,孟扶摇却已经收回了目光。

    她向轩辕韵告退,慢慢回自己屋子,路过内院第三进的时候,突见花园碧波池边的凉亭里,有人斜倚亭边,临花照水。

    从背影和衣饰看,似乎是个纤细的男子,孟扶摇从没见过男子的腰也可以这么细的,也没见过男子一个背影就可以这么……妖娆的。

    他长长衣袖垂落水面,月白色的云锦衣袖也似一朵云般迤逦,在清漪之上浅浅掠过,荡几许月轮似的圆润涟漪,腰身纤纤,含指如花,背对着孟扶摇,面对着一朵似开未开,千丝流曼的深紫皇菊,轻轻唱:

    “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皓月当空,恰便是嫦娥离月宫……”

    满园寂寂,风过摧落繁花几许,白玉亭碧波池上弱柳一般的男子,柔艳雅致,行腔如酒。

    那竟然是一副天生的好嗓,碎玉裂帛,又不失含蓄温纯,每一个咬在齿间含在唇底,字字醉人,更难得的是唱词里含羞带怨亦喜亦嗔的劲儿,端丽中自有内敛的妩媚,勾魂摄魄风情万种,却又芳姿高华神仙中人。

    孟扶摇呆在原地不能动弹——她以前没听过戏剧,也从来不能理解梅兰芳等男子为何能反串旦角在梨园独占风骚,如今亲眼见着那男子流光溢彩的唱腔风姿,才真正明白,原来真的有种美,超越性别,风华绝代。

    她手中,元宝大人突然吸了吸口水。

    口水声惊动了纤纤美人,美人唱腔突止,孟扶摇正在可惜,那美人回眸,细长明媚的眼睛一瞥孟扶摇,蓦然眼前一亮,盈盈站起,娇呼着就扑了过来。

    “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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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文《贵妃醉酒》,我懒得自己想了,没时间啊没时间,现成的多省事啊,所以如果有亲们觉得五洲大陆怎么也会有《贵妃醉酒》,就当平行交叉时空罢了。

    元宝对的对子,随手胡扯的,平仄词性对仗什么来不及推敲,行家莫笑。